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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。2018年8月份,崔某将其洗沙设备存放于某加油站东侧停车场,2018年10月1日,被告人唐某与某村村民委员会口头约定租赁上述停车场。2018年10月6日唐某因无法查找到洗沙设备所有人,且该洗沙设备占用其租赁的停车场,遂通知收废品人员将洗沙设备切割变卖,获利人民币8350元。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涉案洗沙设备价值人民币43500元。被告人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,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。
办案经过:?崇鼎刑事团队在接受刘某家属委托后通过以下方案进行了有效辩护。1.第一时间会见。接受家属委托后团队主办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羁押当事人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,正确指导当事人在做笔录方面的各项权利,特别是在主观故意方面的相应证据。2.审查起诉阶段协调减轻起诉。审查起诉阶段根据阅卷情况,分析案件证据和情节,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,争取到了检察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。3.法庭上罪轻辩护意见。被告人崔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,犯罪情节较轻,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,确有悔罪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宣告缓刑是较好的辩护结果。4.庭后积极协调法院判处缓刑。法庭审理后,积极和主办法官沟通,从案件情节、认罪表现等方面,最终法院采纳了崇鼎刑辩团队的辩护意见,对其判处缓刑。